废不锈钢产生的主要来源是因工业制造和不锈钢工艺产生的不锈钢废料,长期使用损害和报废的不锈钢设备,以及日常生活当中使用过的不锈钢器具。它们在报废以后只能回炉再次加工成为其它的不锈钢产品或制品。
1类201
A≤1000mmX400mm,厚度≥40mm,单重:40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8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等。
2类201
B≤1000mmX500mm,厚度≥25mm,单重:20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5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车轴、废旧工业设备等。
3类201
C≤1500mmX800mm,厚度≥15mm,单重:5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3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火车轴、钢轨、管材、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车轴、废旧工业设备等。
废钢铁的单件外形尺寸不大于1500 mm,单件重量不大于1500kg。
对于单件表面有锈蚀的废钢铁,其每面附着的铁锈厚度不大于单件厚度的10%。
废钢铁内不应混有铁合金、有害物;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不应混有合金废钢和废铁;合金废钢内不应混有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和废铁。废铁内不应混有废钢。
废钢铁表面和器件、打包件内部不应存在泥块、水泥、粘砂、油污以及珐琅等。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炸弹炮弹等爆炸性武器弹药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混有两端封闭的管状物、封闭器皿等物品。禁止混有橡胶和塑料制品。
废钢间的尺寸和废钢间的布置方式有关,主要由废钢的贮量,堆放方法,运输废钢料斗平车线的数目,转炉昼夜所需废钢量等因素来决定。另外,应考虑废钢料斗的称量地点和贮存料斗数目所需要之作业面积等。
跨间长度根据废钢贮存面积和堆高来决定,同时考虑运输废钢料斗平车在车间内停放.调度等所需之长度。废钢间的起重机轨面标高由废钢平车,废钢料斗,磁盘或大钳以及大钩的极限高度,并加上一定活动余量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