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不锈钢产生的主要来源是因工业制造和不锈钢工艺产生的不锈钢废料,长期使用损害和报废的不锈钢设备,以及日常生活当中使用过的不锈钢器具。它们在报废以后只能回炉再次加工成为其它的不锈钢产品或制品。
废钢,指的是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不成为产品的钢铁废料(如切边、切头等)以及使用后报废的设备、构件中的钢铁材料,成分为钢的叫废钢;成分为生铁的叫废铁,统称废钢。
目前世界每年产生的废钢总量为3~4亿吨,约占钢总产量的45~50%,其中85~90%用作炼钢原料,10~15%用于铸造、炼铁和再生钢材。
废钢铁中不应混有下列有害物:医药废物、废药品、医疗临床废物;农药和除草剂废物、含木材防腐剂废物;废乳化剂、有机溶剂废物;精 蒸 镏残渣、焚烧处置残渣;感光材料废物; 铍、六价铬、砷、硒、镉、碲、锑、汞、铊、铅及其化合物的废物,含氟、氰、酚化合物的废物 ;石棉废物;厨房废物、卫生间废物等。
废钢间的尺寸和废钢间的布置方式有关,主要由废钢的贮量,堆放方法,运输废钢料斗平车线的数目,转炉昼夜所需废钢量等因素来决定。另外,应考虑废钢料斗的称量地点和贮存料斗数目所需要之作业面积等。
跨间长度根据废钢贮存面积和堆高来决定,同时考虑运输废钢料斗平车在车间内停放.调度等所需之长度。废钢间的起重机轨面标高由废钢平车,废钢料斗,磁盘或大钳以及大钩的极限高度,并加上一定活动余量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