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不锈钢产生的主要来源是因工业制造和不锈钢工艺产生的不锈钢废料,长期使用损害和报废的不锈钢设备,以及日常生活当中使用过的不锈钢器具。它们在报废以后只能回炉再次加工成为其它的不锈钢产品或制品。
废钢,指的是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不成为产品的钢铁废料(如切边、切头等)以及使用后报废的设备、构件中的钢铁材料,成分为钢的叫废钢;成分为生铁的叫废铁,统称废钢。
目前世界每年产生的废钢总量为3~4亿吨,约占钢总产量的45~50%,其中85~90%用作炼钢原料,10~15%用于铸造、炼铁和再生钢材。
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中型废钢
1类202
A≤1000mmX500mm,厚度≥10mm,单重:3kg~10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2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2类202
B≤1500mmX700mm,厚度≥6mm,单重:2kg~12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12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