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中禁止夹杂放射性废物。
废钢铁的放射性污染按以下要求控制:
废钢铁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能高于0.46 μSv/h
废钢铁的α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过0.04Bq/cm2;ß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过0.4Bq/cm2;
废钢铁中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禁止超过GB16487.6的规定。
废钢铁中不应有成套的机器设备及结构件 如有,则必须拆解且压碎或压扁成不可复原状 。各种形状的容器罐筒等 应全部从轴向割开。机械部件容器 发动机、齿轮箱等 应清除易燃品和润滑剂的残余物。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质浓度超过GB5085.3中鉴别标准值的有害废物。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超过GB5085.1中鉴别标准值即pH值不小于12.5或不大于2.0的夹杂物。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多氯联苯含量超过GB13015控制标准值的有害物。
钢铁中曾经盛装液体和半固体化学物质的容器、管道及其碎片,必须清洗干净。进口废钢铁必须向检验机构申报容器、管道及其碎片曾经盛装或输送过的化学物质的主要成分。
预热
废钢铁经常粘有油和润滑脂之类的污染物,不能立刻蒸发的润滑脂和油会对熔融的金属造成污染。露天存放的废钢受潮后,由于夹杂的水分和其他润滑脂和油会对熔融的金属造成污染。露天存放的废钢受潮后,由于夹杂的水分和其他润滑脂等易汽化物料,会因炸裂作用而迅速在炉内膨胀,也不宜加入炼钢炉。为此,许多钢厂采用预热废钢的方法,使用火焰直接烘烤废钢铁,烧去水分和油脂,再投入钢炉。
废钢间的尺寸和废钢间的布置方式有关,主要由废钢的贮量,堆放方法,运输废钢料斗平车线的数目,转炉昼夜所需废钢量等因素来决定。另外,应考虑废钢料斗的称量地点和贮存料斗数目所需要之作业面积等。
跨间长度根据废钢贮存面积和堆高来决定,同时考虑运输废钢料斗平车在车间内停放.调度等所需之长度。废钢间的起重机轨面标高由废钢平车,废钢料斗,磁盘或大钳以及大钩的极限高度,并加上一定活动余量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