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
废旧实体木材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实木地板、门和窗户的边框、建筑工地上废弃的建筑木方、实木托盘、实木包装箱、房屋的檩条、梁、柱等。废旧实体类木材占废弃木质材料总量的2/3以上,其数量也相当可观,由于这些木材仍然在力学强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着实体木材的性能,若对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产品附加值会更高。
做木材回收的人们都想用比较低的价格去回收到质量比较好的木材,这就需要人们在做这种生意的时候,了解各种木材的特性,能够根据他它们所表现来的特性判断这种东西的好坏,从而根据它的好坏给出相应的价格,尽量地使这种东西所具有的价值与它的价 格保持一致。
总的来说,人们在木材回收的时候,不论采用的是哪种方式,一定要判断出所回收的这个东西的利用价值,根据它利用价值的空间给出它应有的价格。一定不要执着地根据某一个标准给出价格,那样会使误判这种东西的质量,使自己受到不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