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发放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的职权。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建议书,同时在病历(含门诊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建议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病假条注意事项:
1、医院不开病假条,只开诊断证明。
2.病假条要自己据实写。
3、病假条附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在病假条内说明,并另附原件)。
4、假期回来及时销假。
请病假需要病休证明和住院证明,该证明须经主治医生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是有效的。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时,企业应当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给予一定数额的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