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手续: (1)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提交证明材料。材料包括书面休学申请、学生因伤病休学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及其它证明;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证明。(2)学校审查后填写《休学审批表》,签署意见。(3))报教育中心审批。(4)学校开出《休学证明》交家长妥善保管。
学籍证明在办理休学前,应向有关部门递交包括在校证明、成绩单、学生证等信息,以确保自己可以保留学籍。
健康证明如果是因为自己身体原因休学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医院开具的病例或者是诊断证明,并向其说明休学原因。
休学要准备的材料,要求学生本人或者其家长提出休学的申请,交给班主任或者教务主任以及分管此项工作的校长,其分别在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字样。休学的学生就要提供县级医院及以上医院开具的住院发票或者疾病证明,医生建议进行休学的意见、以及出入院记录、病历材料。
休学的条件如下:
1、学生因经医院诊断,须停课、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2、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3、因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4、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