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是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所开挖的土坑。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决定开挖方案,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开挖不深者可用放边坡的办法,使土坡稳定,其坡度大小按有关施工规定确定。开挖较深及邻近有建筑物者,可用基坑壁支护方法,喷射混凝土护壁方法,大型基坑甚至采用地下连续墙和柱列式钻孔灌注桩连锁等方法,防护外侧土层坍入;在附近建筑无影响者,可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采用放坡明挖;在寒冷地区可采用天然冷气冻结法开挖等等。
有支护基坑
特点:
1、基坑壁土质不稳定,并且有地下水的影响。
2、放坡土方开挖工程量过大,不经济。
3、容易受到施工场地或邻近建筑物限制,不能采用放坡开挖。
基坑分级
一级: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米,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二级:介于一级基坑、三级以外的基坑。
三级:开挖深度小于7米且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的基坑。
有支护结构的基坑开挖
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除设计允许外,挖土机械和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操作;
3.采用机械挖土方式时,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撑、立柱、井点管、围护墙和工程桩;
4.应尽量缩短基坑无支撑暴露时间,对一级、二级基坑,每一工况下挖至设计标高后,钢支撑的安装周期不宜超过一昼夜,钢筋混凝土支撑的完成时间不宜超过两昼夜;
5.采用机械挖土,坑底应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平整,并防止坑底土体扰动;
6.对面积较大的一级基坑,土方宜采用分块、分区对称开挖和分区安装支撑的施工方法,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立即浇筑垫层;
7.基坑中有局部加深的电梯井、水池等,土方开挖前应对其边坡做必要的加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