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有哪些程序
一、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二、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三、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四、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五、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六、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七、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八、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九、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消火栓给水体系检验的要点:
1、水泵、室表里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首要设备的功能指标的材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消防施工检验记载、管道通水冲刷记载、管道试压实验记载、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载、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记载。
2、体系装置情况的一般性查看:消防施工首要查看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表里消火栓及闸阀等首要设备的装置与图纸是否相符,运用是否方便,有无正确的显着标志,有无外观损坏及显着缺陷;体系中各常开或常闭闸阀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原规划要求。
3、体系归纳性功能实验:依据原消防施工规划的不同要求,对消防水泵别离进行自动、手动、长途和泵房内就地启泵的实验;消防水泵组的主泵与副泵互为备用功能的彼此切换实验;体系压力实验和供水实验。
另外在发生火灾危险时,也需要通过喷洒系统来及时灭火,喷洒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效率稳定,而且可以自动控制水量,在进行消防检测工作的过程中,自动喷洒系统的检测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
无论是普通的建筑物还是商业大楼,都需要对建筑物进行分区,设置逃生区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在发生火灾时人们可以通过这些区域逃离现场,所以进行消防检测工作时,这些也在检测范围之内,也是建筑物需要重视的设计项目。
消防施工室内消防系统指安装在室内,用以扑灭发生在建筑物内初起的火灾的设施系统。消防施工它主要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消防系统、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等。根据火灾统计资料证明,安装室内消防系统是有效的和必要的措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