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花几分钟时间回顾下职称历史:
技术职务任命阶段(1949—1956)
技术人员的职务由各单位行政领导和组织部门考核任命。国家对广大知识分子在新中国成立前取得的技术职务予以保留和认可,并增加了一些侧重技术学术的职称系列,主要有科研人员、高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和新闻编辑人员等职务。
探索“学衔”制度阶段(1956—1961)
1955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和的指示起草了《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条例》等11个条例草案,明确了“学衔”是国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岗位上所达到的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所授予的学术职务称号。
技术、学术“称号”阶段(1961—1976)
由于我国当时并没有与“学衔”制度相对应的学位制度,有关部门逐步开始用技术、学术“称号”替代“学衔”,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能在各行业普及。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文化大革命”爆发,职称工作被迫中止。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阶段(1977—1986)
按1977年全国科学大会的要求,1978年全国开始施行技术职称评定制度,自1978年2月至1983年9月,正式批准的职称条例有22个。由于当时的职称评定制度本身还存在缺陷,1983年10月起职称评定在全国暂停,并启动职称改革方案研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阶段(1986—)
1986年,中共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在1986年至1988年期间,原22个职称系列调整为29个职称系列。职称制度开始进入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阶段(1994—)
1994年2月,国家人事部会同劳动部下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从此,包括职业许可(即执业资格制度)和职业能力认证两个体系的职业资格制度,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并行,构成了我国现行的职称制度。